摘要
职位数量: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4-12-15
工作地点: 山东
公告详情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坐落在山东济南,历经百年风雨,发展成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指导基层为一体的省内功能最齐全、医疗服务能力最强的现代化综合三级甲等医院,是国内外知名、山东省医疗卫生行业的龙头医院。现有中心院区和东院两个院区,在最新公布的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16位,A+等级第1名,病例组合指数(CMI值)位列全国第12位;入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山东省立医院菏泽医院和山东省立医院泸州医院双双获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在省内尚属首例。获批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第一批建设单位、国家心脑血管疑难疾病诊疗能力提升工程单位、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单位,建有国家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移动处置中心(山东),是罕见病诊疗山东牵头医院。先后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改革创新医院”、“智慧健康医疗创新驱动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称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需要,2025年面向海内外招聘青年英才。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学术不端行为。
3.热爱医疗相关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学习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拼搏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安心本职工作,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
4.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6.年龄要求: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人员年龄不超过32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其中急救中心、儿科、手足外科、耳鼻喉科、心外ICU岗位、心外体循环岗位、重症医学科、麻醉科、病理科等岗位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研究方向等要求见附件。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9:00至2024年12月15日17:00。
应聘人员请11月22日9时后登录我院网上招聘系统http://zp.sph.com.cn:8085/,使用个人真实信息注册账号,完善简历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并上传佐证材料电子版,每份佐证材料不超过5M。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对本人所使用科研成果的科研诚信情况做出承诺并上传应聘承诺书。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17时,到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拟录取的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12月底前取得规定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毕业生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前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省立医院官方网站,不再单独通知个人。
面试以招聘岗位及专业为单位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三)考察和体检
1.按照应聘人员报考专业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2.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3.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或有其他不遵守医院规定行为的,不予聘用。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31-68776208
招聘系统技术服务电话:15038187323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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